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1.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历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2.2021年仍未取得我省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选择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公共安全管理(680109K)专科专业即日起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且该专业最迟于2023年6月停止颁发毕业证。
3.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考生要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考试包过”“考前给答案”“低分上名校”“花钱买分数”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4.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不得违反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要求,在外省组织生源。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1.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历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2.2021年仍未取得我省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选择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公共安全管理(680109K)专科专业即日起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且该专业最迟于2023年6月停止颁发毕业证。
3.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考生要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考试包过”“考前给答案”“低分上名校”“花钱买分数”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4.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不得违反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要求,在外省组织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