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1.新考生入籍时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2:00,市州(县市区)、主考学校审核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8月28日15:00前修改入籍信息。入籍办法详见2024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考生理论课程报考时间:8月27日9:00至9月4日17:00。
第一阶段: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考生只能选择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报名点报考。在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应在该时间段报考,否则考生须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9月2日9:00至4日17:00。考生可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
3.考生实践课程网上报考时间:
9月5日9:00至7日17:00。
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2.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生报名。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除需符合报考限制条件外,还须提供我省工作证明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在我省工作、居住、学习等相关证明。
3.新生注册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省户籍人员和持有本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
(2)现役军人须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
(3)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号注册;
(4)在我省工作的外国国籍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注册。
4.考生在报考治安学、公安管理学、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本)等医学、法学类限制报考专业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其中,公安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条件调整为“只限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报考”。
1.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nzkks.hneao.cn/)(以下简称“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手机下载“潇湘自考”APP进行报名、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00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往年取得考籍的老考生报考前必须先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完成身份实名验证,否则,不可以报考。
2.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检查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规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26、27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也可以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课程安排、教材目录及相应课程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如有变更,将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中发布变更信息,请考生及时查看。
3.今年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调整变化较大,受此影响,我省开考的全国统考课程中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78门课程发生变动。考生务必查看《2024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调整及学分变动情况表》,以免错报、重报课程。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本科层次专业及主考学校见附表1,专科层次专业及主考学校见附表2,主考学校名称后标注了▲的为承担社会考生主考工作的学校(也可接受参加助学班的考生)。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
因艺术教育等特殊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主考学校通过举办助学班的形式进行培养,考生如需报考特殊专业,须报名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特殊及限制报考专业见附表3(新专业名称后标注了★的为特殊专业)。特殊专业的入籍办法详见2024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部分)、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计算办法为: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附表4。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报考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教师指导,可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考核主考学校列表见附表5。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4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5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先按相关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后参加临床考核。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因湖南大学已不再接受新考生入籍,拟报考湖南大学的社会考生须主动联系该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也可登录该校相应网页查询关于社会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及毕业论文考核工作安排的公告(http://cj.hnu.edu.cn/tzgg.htm)。
根据《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我省不再接受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网络营销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从2026年起,我省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书。根据省自考委的有关文件,从2024年起,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专业(新专业名称:机械电子工程)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该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已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已取得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及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者,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1.考生通过“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查询各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2.从2024年起,我省新入籍的考生参加网络助学平台过程性学习取得的考核成绩不纳入自学考试科目总成绩。
3.需要参加助学班学习的考生可以通过湖南省教育厅相关网页查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登记备案信息。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和虚假承诺,还要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考生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违规中介机构,可向当地市州教育、工商或公安等部门举报。
4.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的规定执行。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向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附表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
点击查看原文及各个表格详情>>>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1.新考生入籍时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2:00,市州(县市区)、主考学校审核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8月28日15:00前修改入籍信息。入籍办法详见2024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考生理论课程报考时间:8月27日9:00至9月4日17:00。
第一阶段: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考生只能选择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报名点报考。在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应在该时间段报考,否则考生须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9月2日9:00至4日17:00。考生可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
3.考生实践课程网上报考时间:
9月5日9:00至7日17:00。
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2.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生报名。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除需符合报考限制条件外,还须提供我省工作证明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在我省工作、居住、学习等相关证明。
3.新生注册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省户籍人员和持有本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
(2)现役军人须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
(3)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号注册;
(4)在我省工作的外国国籍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注册。
4.考生在报考治安学、公安管理学、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本)等医学、法学类限制报考专业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其中,公安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条件调整为“只限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报考”。
1.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nzkks.hneao.cn/)(以下简称“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手机下载“潇湘自考”APP进行报名、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00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往年取得考籍的老考生报考前必须先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完成身份实名验证,否则,不可以报考。
2.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检查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规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26、27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也可以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课程安排、教材目录及相应课程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如有变更,将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中发布变更信息,请考生及时查看。
3.今年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调整变化较大,受此影响,我省开考的全国统考课程中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78门课程发生变动。考生务必查看《2024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调整及学分变动情况表》,以免错报、重报课程。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本科层次专业及主考学校见附表1,专科层次专业及主考学校见附表2,主考学校名称后标注了▲的为承担社会考生主考工作的学校(也可接受参加助学班的考生)。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
因艺术教育等特殊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主考学校通过举办助学班的形式进行培养,考生如需报考特殊专业,须报名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特殊及限制报考专业见附表3(新专业名称后标注了★的为特殊专业)。特殊专业的入籍办法详见2024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部分)、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计算办法为: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附表4。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报考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教师指导,可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考核主考学校列表见附表5。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4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5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先按相关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后参加临床考核。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因湖南大学已不再接受新考生入籍,拟报考湖南大学的社会考生须主动联系该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也可登录该校相应网页查询关于社会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及毕业论文考核工作安排的公告(http://cj.hnu.edu.cn/tzgg.htm)。
根据《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我省不再接受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网络营销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从2026年起,我省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书。根据省自考委的有关文件,从2024年起,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专业(新专业名称:机械电子工程)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该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已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已取得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及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者,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1.考生通过“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查询各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2.从2024年起,我省新入籍的考生参加网络助学平台过程性学习取得的考核成绩不纳入自学考试科目总成绩。
3.需要参加助学班学习的考生可以通过湖南省教育厅相关网页查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登记备案信息。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和虚假承诺,还要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考生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违规中介机构,可向当地市州教育、工商或公安等部门举报。
4.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的规定执行。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向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附表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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